夏季学期实践教学是我校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十分重要的环节,包括社会调查、认识实习、生产实习(专业实习)等,根据上海大学实习相关的规定和教务处相关要求,结合目前疫情时期特殊情况,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及专业特点,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,充分利用线上资源,将夏季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实践教学时间安排
1、2019-2020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为期四周,时间:7月13日至8月7日。
2、2019级分流后到9I制作厂,夏季学期实践教学为期两周,时间:7月27日-8月7日。
二、实践教学安排要求
1、2017级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进行专业实习(2),参与律师事务所、公司法务等相关工作。
2、2018级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进行专业实习(1),参与法院、检察院等相关工作,实习法律相关事务。
3、2019级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进行认识实习,学院将进行线上教学。
叁、实践教学需上交材料
实习结束后,请认真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《上海大学(校外)实习报告》和《上海大学(校外)实习日记手册》电子版(照片或笔顿贵)于8月12日前上交学院相关负责老师,具体上交方式和相关负责老师安排再行通知,此外纸头材料上交再行通知。相关材料要求如下:
①上海大学(校外)实习报告
说明:1、专业实习(1)、专业实习(2)的“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评语”和“考勤
记录”由实习单位负责人填写,“指导人员”签名处须敲单位公章。
以下“实习成绩考核”和“总评成绩”后续由学院负责老师填写。
2、认识实习的实习报告不需要敲章,“本校带队(指导)教师评语”及以下内容由学院负责老师填 写。
②上海大学(校外)实习日记手册
说明:实习日记按天数记录,记录次数不少于实习的20天。
9I制作厂
2020年7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