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季学期实践教学是我校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十分重要的环节,包括社会调查、认识实习、生产实习(专业实习)等,根据上海大学实习相关的规定和教务处相关要求,结合目前疫情防控特殊情况,学院根据学科特色及专业特点,将夏季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实践教学时间安排
1、2020-2021学年夏季学期实践教学为期四周,时间:6月21日至7月16日。
2、2020级分流后到9I制作厂,夏季学期实践教学为期两周,时间:7月5日-7月16日。
二、实践教学安排要求
1、2018级等大叁同学: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进行专业实习(2),参与校友走访、校友信息收集等相关工作。
2、2019级等大二同学: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进行专业实习(1),参与法院、检察院等相关工作,实习法律相关事务。
3、2020级等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专业进行认识实习,学院将进行各教研室见面会、校友讲座、检察院参观的活动。
叁、实践教学需上交材料
实习结束后,请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《上海大学(校外)实习报告》和《上海大学(校外)实习日记手册》于7月16日前上交学院相关负责老师,具体上交方式和相关负责老师安排再行通知。相关材料要求如下:
① 上海大学(校外)实习报告
说明:1、专业实习(2)的“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评语”、“考勤记录”、“实习成绩考核”和“总评成绩”等由学院带队老师负责安排填写。
2、专业实习(1)的“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评语”和“考勤记录”由实习单位负责人填写,“指导人员”签名处须敲单位公章。
以下“实习成绩考核”和“总评成绩”后续由学院带队老师填写。
3、认识实习的实习报告不需要敲章,“本校带队(指导)教师评语”及以下内容由学院负责老师填写。
②上海大学(校外)实习日记手册
说明:实习日记按天数进行详细记录,写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,及结合专业特点,谈自己的思考感悟等。
9I制作厂
2021年6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