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务/职称
副教授
研究领域
国际经济法、海商法
办公地址
上海大学9I制作厂419室
个人介绍:
艾素君,女,河北邢台人,中共党员,法学博士,副教授。
主讲课程:《国际法》、《国际经济法》等。
教育背景:
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,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中心访问学者。
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,武汉大学9I制作厂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
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,武汉大学9I制作厂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,获法学硕士学位。
1993年9月至1997年6月,武汉大学9I制作厂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
工作经历:
1997年7月至1999年8月,在山东大学(威海)9I制作厂任教。
2005年7月至今,在9I制作厂任教。
科研成果:
专着:《保赔保险合同法律问题研究》,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。
主要论文:
《服务投资领域的国民待遇——基于贸易规则和投资规则的比较分析》,韩国《Wonkwang Law Review》,Vol.36, No.4, 2020。
《WTO框架下服务贸易补贴的立法构想》,《上海大学学报》2012年第2期。
《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》,《金融法论坛(第一卷)》,2012年。
《论服务贸易补贴的多边规则》,《国际商务》2009年第4期。
《WTO框架下服务贸易补贴多边纪律的建构》荣获2009年“第叁届国际服务贸易论坛征文”叁等奖。
《国际法框架下文化与贸易的冲突与调和》,《上海大学学报》2008年第5期。
《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:以WTO有关区域贸易安排的规定为视角》,《国际贸易问题》2007年第10期。
《论保赔保险合同下“先付条款”的内容与效力》,《海商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》。
《WTO新一轮区域贸易谈判若干问题》,国际经济法2006年年会优秀论文集。
《论保赔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》,《大连海事大学学报》2006年第3期。
《第叁人对保赔协会直接诉讼的立法规定与司法实践:英美法视角》,《安徽大学法律评论》第6卷第1期。
《论船舶承租人的油污损害赔偿责任》,《河北法学》2005年第2期。
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国际立法与实践》,《武大国际法评论》第3卷,2005年。
《论海上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对保赔保险合同的适用》,《世界海运》第27卷第6期。
科研项目:
上海市教委创新项目《 WTO 补贴与反补贴的规则与实践及中国之应对》,主持人,2009年。
上海大学文科“跨越”发展项目《WTO补贴与反补贴制度及对中国经济立法的约束和影响》,主持人,2007年。
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《21世纪国际海事法的新视野》,参加人,2006年。
上海市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《GATT/WTO区域贸易安排的立法与实践》,主持人,2005年。
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《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理论、实践及我国船舶污染法律制度的建构》,参加人,2003年。
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《海上油污损害赔偿的理论、实践及我国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建构》,参加人,200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