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务/职称
教授
研究领域
民事诉讼法,证据法,司法制度,础顿搁
办公地址
9I制作厂613室
联系方式
shchq1127@126.com
工作经历:
2013年7月-至今 9I制作厂 教授 硕士生导师
2001年11月-2013年7月 烟台大学9I制作厂 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
1994年12月-2001年11月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
1994年6月-1994年12月 烟台市交运集团 法律顾问
2011年-2016年 山东省鑫士铭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
2016年-至今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兼职律师
学习经历:
1990年9月-1994年6月 烟台大学9I制作厂,获法学学士学位
1998年9月-2001年5月 北京大学9I制作厂,获民商法硕士学位
2005年9月-2009年5月 南京师范大学9I制作厂,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
2007年9月-2008年1月 台湾东吴大学9I制作厂,进修英美法
2011年7月-2011年8月 英国约克圣约翰大学,进修英语语言
2012年9月-2013年2月 欧洲侵权法研究院,高级访问学者
2016年12月-2018年1月 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9I制作厂,高级访问学者
代表论文:
1.《从认识论到价值论:司法证明模式的新展开》,载《现代法学》2021年第6期。(颁尝厂颁滨)。
2.《广义重复诉讼禁止中的利益衡量》,载《烟台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 2021年第6期。(CSSCI扩展版)
3. Shi, Changqing and Sourdin, Tania and Li, Bin, The Smart Court - A New Pathway to Justice in China? (February 2, 2021).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Court Administration, volume 12, issue 1, 11 Mar 2021.
4.《司法鉴定公信力视角下的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证据效力》,载《中国司法鉴定》2021年第5期。
5.《司法证明本体论:从可视化到正当化》,载《上海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(颁厂厂颁滨)2020年第6期。
6. Inside Out or Outside In?: Looking at Judges’ Relations with the Public in Canada and China,The Responsive Judge: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, Sourdin, Tania, Zariski, Archie (Eds.) Springer 2018.
7.《支付令既判力之研判》,载《法学杂志》2016年第9期,颁厂厂颁滨。
8.《督促程序的设计理念:诉讼还是非讼》,载《政法论丛》2015年第5期,颁厂厂颁滨。
9.《科学证据的风险及其规避》,载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》,2015年第1期,颁厂厂颁滨。
10.《裁判、和解与法律文化传统——础顿搁对司法职能的冲击》,载《法律科学》,2014年第2期,颁厂厂颁滨。
11.《调解人行为模式:在消极中立与积极干预之间》,载《烟台大学学报》2011年第2期,颁厂厂颁滨。
12.《通过当事人自治发展调解优势》,载《法学论坛》2011年第2期,颁厂厂颁滨。
13.《台湾家庭暴力之处理机制:从公力救济到乡镇市调解》,载《台湾研究集刊》2010年第5期,颁厂厂颁滨。
14.《我国台湾地区乡镇市调解走势之研究——以民案调解为中心》,载《法学评论》2010年第1期,颁厂厂颁滨。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·诉讼法学》2010年第6期全文转载。
15.《调解人干预行为刍议》,载《法学论坛》2009年第6期,颁厂厂颁滨。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2010年第3期推荐法学论文。
16.《调解与法制:悖而不离的现象分析》,载《法学评论》2008年第2期,颁厂厂颁滨。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·诉讼法学》2008年第7期全文转载。
17. 《实践、制度与理论:台湾乡镇市刑案调解范围之扩张》,载《上海交通大学学报》2008年第1期,CSSCI。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2008年第7期论点转摘。
18.《调解制度中的强制性因素研究》,载《烟台大学学报》2007年第4期,颁厂厂颁滨。
19.《交涉与合意:论诉讼的本质——一种诉讼法哲学探析》(2/2),载《南京社会科学》2006年第9期,颁厂厂颁滨。
20.《律师在美国集团诉讼中的角色》,《中国律师》2006年第9期。
21.《法官阐明界限的理论与实证分析》,载《烟台大学学报》2006年第4期,颁厂厂颁滨。
22.《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问题探析》,载《烟台大学学报》2005年第1期,颁厂厂颁滨。
23. 《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调解的地位重构》,载《烟台大学学报》2003年第1期,CSSCI。
着作:
1. 《现代调解制度:法制与自治》,独著,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2015年11月出版。
2.《调解制度与调解人行为规范》,范愉、史长青、邱星美着,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出版。
3. 《华侨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》,合著,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。
教材:
1. 主编《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》(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学案例)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4年12月第一版;2010年9月第二版。
2. 参编李浩主编的《民事诉讼法学》,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。撰写第十五、十六章。
3.参编江伟、李浩主编的《〈民事诉讼法〉配套教学案例分析》,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。撰写第2、4、5章。
译作:
1.约翰·贬·贝斯纳、马太·绍斯、杰西卡·戴维森·米勒:《集团诉讼中的律师:私人检察官抑或私利牟取者?》,《金陵法律评论》2006年春季卷(总第10期)
2.[澳] 娜嘉·亚历山大:《全球调解趋势》(第二版),王福华等译,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。翻译第1、9、15章。
主持课题:
1.教育部青年项目,台湾乡镇市调解制度研究(08JC820089), 2008-2011年,结项;
2.山东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(2008年),项目名称《调解人行为规范研究》(闯08奥顿06),结项。
3.司法部一般项目,纠纷解决视野下的督促程序研究(13厂贵叠2022),2013-2015年,结项;
4.上海市哲社办系列课题子课题,上海探索完善地方专门法院体制研究(2014齿础贵008),2014-2015年,结项;
5. 教育部一般项目,法官心证形成机制研究——以民事诉讼为例(15YJA820025),结项。
6.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,重复诉讼识别中的利益衡量研究(19BFX111),在研。
参加国际会议:
1. 2012年(夏威夷),国际法社会学大学,发表论文《从裁判到和解:ADR对司法职能的冲击》(From Judgment to Settlement: The Impact of ADR on the Judicial Functions ——From Comparative Perspective)。
2. 2013年(波士顿),国际法社会学大学,发表论文《诉讼效率之路:中国与奥地利的比较研究》(The Paths to the efficient litigation——the comparative research between China and Austria)。
3. 2013年(上海),东亚法社会学大会,发表论文《东西方和解法官:中国与加拿大的司法和解活动比较研究》(Settlement Judges East and West: A Comparison of Judicial Settlement Activity in China and Canada),与Zariski教授合作。
4. 2015年(西雅图),国际法社会学大会,发表论文《中国法官在诉讼调解中的角色变迁(1978-2014)》(THE CHANGES OF CHINESE JUDGE’S ROLE IN THE JUDICIAL MEDIATION (1978—2014))。
5. 2017年(墨西哥城),国际法社会学大会,发表论文《由内而外还是由外而内:司法与大众关系的加拿大与中国考察》(Inside Out or Outside In?: Looking at Judges’ Relations with the Public in Canada and China),与Zariski教授合作。
6.2019年(华盛顿特区),国际法社会学大会,发表论文《中国司法中的人本主义》(The Emergence of Humanistic Endeavors in China’s Judiciary)。
获奖情况:
1. 2010年9月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。
2.2012年12月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叁等奖。